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师已实行持证上岗,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21日、22日和11月12日,考试分为《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两门,每门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通用的《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从人才市场和就业部门的反馈情况表明,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场专家的薪资待遇相当可观,人才缺口较大的职场方向逐渐成为求职者培训和考证的重要参考因素。
在我国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设计的“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则、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该职业资格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人力资源管理员: 主要工作的特征是在他人指导下,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性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的传递;制作台帐;承办相关业务手续。职能范围局限于人力资源内部。 (2) 人力资源管理助理: 主动脉力人力资源业务管理人员。主要特征是,起草本专业相关文件,落实相关制度,在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制定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测算,独立完成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如独立办理招聘、劳动合同、劳务外派、社会保险等手续。 (3) 人力资源管理师: 处理复杂的或部分非常规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确定工作方法,开发相关工具,指导主要相关人员的工作,审核相关文件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听取内外人员的意见,协调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4)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规划和重大事件的策略性解决方案,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决策过程的重大疑难问题或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关建设性解决方案,能够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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